星期四, 9月 29, 2005

烈女

舊同事兼好朋友R小姐性格剛烈。
與她共事其間都吵過好幾次架,
為的可能是一些小事,
只不過大家對那件事的觀點角度不同。

R小姐的家庭背景與我有點相像,
不同的只不過她是個女的。

與她混熟全因在某年的一個傍晚。
大家一起擬卷,
一起討論題目。
跟著便開始一起吃午飯。

有我出現的地方不難發現她的蹤影。
學生們都認定我們是一對。
膚淺的同事好像發現了什麼大秘密似的,
大老闆也向秘書打聽我們是否一對。

對於他們如此的反應,
我們都一笑置之。

我們有太多說不完的話題,
亦有共同敵人-- Silver Hand, 大哨,$夫子。
她替敵人起化名的功力深厚,
往往使我笑不攏咀。

在學校與她有過節的同事不計其數。
因為她不平則大嗚。
有一次更差點兒鬧上警署。

好一個江湖女兒。

有一次R小姐與兩位好兄弟同事及他們的太太,
替我慶祝生日。
太太們看到我倆如此合拍,
以為我們是拍拖多年的情侶。

今天同事又提起了R小姐,
問到我倆為什麼不走在一起。
我說她太火爆了,
而我又不是一個會輕易讓步的人,
更重要的是我不會愛上烈女。

但,能成為蜜友大概總帶著愛。

5 則留言:

匿名 說...

有時候, 蜜友和愛人真的很難界定分開.....

小張 說...

但與蜜友的關係可能比愛人來得更坦然更舒服。

匿名 說...

I really like your writing, pretty straight forward ...

Anyway, I will trackback this item then ...

匿名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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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說...

like tumbler and tipsy days hopefully we will remain in high spirits. well, good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