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無意中瀏覽自己多年前的一個網頁,
發現了這篇在2002年寫過的一篇文章:
直覺與修為
收到友人的一封電郵,結尾的一句是這樣:
相愛是靠直覺,相處是靠修為。
細味這句意義深遠的一句說話,
覺得甚是有理。
愛一個人可以不顧後果,
那管最終弄至滿身傷痕,亦義無反顧。
只要自己覺得是對的,那個人是值得去愛的,
一星期七天都覺得不夠用,
因為想有更多的時間相對共處。
他未來的缺點都會成為現在的優點。
什麼理智與苦口婆心的說話都給沖入抽水馬桶。
愛一個人只會看到他完美的一面,
難道你以為他會把自己的陰暗面表露無遺嗎﹗
相愛總是簡單,相處太難。
你沒有聽任賢齊的歌嗎?
相愛真的是一件簡單的事,
只要我心中有你,你心中有我。
天下的事可以充耳不聞,
就好像你們是神鵰俠侶中超凡脫俗的男女主角一樣。
我也好想這樣。
相處是什麼一回事?
柴米油鹽。
擠牙膏的習慣、洗澡後浴室濕漉漉的地面、
對待朋友還要比對自己好、亂七八糟的衣櫃、
滿鞋櫃都是同一款式的高跟鞋、
你有你獨個兒上網,我有我活在電視機內的世界。
冰山一角吧。
修為未到家便會是分手的導火線。
當然你可以選擇提升自己的修為,
時間而已。
但最重要的是要兩個人一起參與修煉,
相輔相成,你助我,我助你,
方能把神功練成。
但,
談何容易呀。
200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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