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忘記了有多久沒有寫信,
我要說的是用紙張鉛子筆寫的信件。
互聯網未流行以前,
我們都會親筆寫信,
把一筆一畫的文字轉化為思念寄到對方的手中。
小時候會寫信寄給住在澳門的舅舅姨姨,
中學時會寫信給同學仔,
當然還有初戀情人。
大學時仍然有寫信,
儘管互聯網的出現,
我仍然寫信給當時在加拿大念書的好朋友。
信寄出去了,
換來的是等待信箱出現的回信。
一看字跡,再看看郵票,
便知道是你了。
寫信給別人,
會精心挑選特別的信紙,
有時會貼上一兩個精緻的貼紙,
那是一份心意,
對收信者的一份重視。
突然有一個衝動要寫一封信,
寫給特別的你。
但要先練習一下寫字。
我要把腦中的倉頡碼組合起來,
將抽象的表意符號變成有意思的傳真。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