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
從西藏樟木過了友誼橋,
正式踏進尼泊爾國度。
仍然在泥濘地與大貨車,
搬運工人,旅客,甚至流浪狗爭路。
搬運工人繼續利用他們的鐵頭運貨,
有大包米,麵粉,石油氣樽,
甚至...
單人座位的沙發。
這是搬運的情況
(攝於加德滿都杜巴廣場)
沒有心情拿出相機拍照,
情況混亂得像在戰火中國家走難一樣。
千辛萬苦,找到了入境處,
那是一所兩層高的小型建築物。
裡面人頭湧湧,
燈光又暗。
擠入櫃台前面,
我說要申請落地簽証,
工作人員問我付人民幣還是美元,
我說尼泊爾大使館說不用付款,
他不理會我,
繼續幫別人辦証。
同行的三位同伴,
他們持中國護照,
在拉薩時已辦好簽證,
但蓋印時仍要付二百盧比。(那是不明文的規矩)
工作人員收到款項立即放進自己口袋。
無奈,
不想拖累同伴,
我說付人民幣簽証,
300大元。
貼上簽証,蓋了章,
才發現那收條印的是30美元。
算了吧,破財擋災。
簽証花了我30分鐘,
已經是下午2時了。
即是尼泊爾時間11時45分。
同伴們一早下山找車子前往加德滿都,
可惜車費太貴,4000盧比一輛小貨車,
即差不多500元人民幣。
找所謂的旅遊巴,
看到有當地人要坐在車頂上。
放棄吧。
旅客們在山腰上上落落,
為的是想找到一輛價格合理的車子。
但我們已經找了一個小時,
4000盧比,
去吧。
大家都不想多留在這山頭,
但一個惡夢的完結是另一個惡夢的開始。
2 則留言:
我發覺到落後地方辦落地簽証都很容易有多收什麼什麼費用的情況. 亂收一通真是沒辦法呀, 不然過不了又是自己吃虧.
下次到這些地方還是在香港先辨好簽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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